那间阶梯教室里,坐满了人。不只法律系的学生,还有哲学系、社会系、政治系的,甚至有附近的居民,挤在走道上。
讲台上,一位白发苍苍的老教授,盯着黑板上自己刚写下的一行字,久久没有转身。
「罪刑法定主义: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,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。」
「各位,」老教授终於转过身来,声音沙哑,「我教了四十年的刑法。我教你们,国家不能任意处罚人民,必须依照事先公布的法律、经过公正的程序,才能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和生命。」
「这是人类花了几百年,流了无数的血,才换来的。」
「昨天,」他顿了一下,「一千四百九十七万人,在三个小时内,把它丢掉了。」
教室里一片寂静。
坐在第一排的那个大三女学生,就是昨天没有按下按钮的那一个,举起了手。
「教授,」她说,「那您投了吗?」
老教授看着她,看了很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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